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1. 歷藝館網路購物中心(以下簡稱「歷藝館」)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歷藝館。當會員完成歷藝館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並完全接受本服務現 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歷藝館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歷藝館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2. 若會員為未滿二十一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會員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為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 服務。當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歷藝館時,即推定會員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3. 會員及歷藝館雙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


二、會員的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三、歷藝館隱私權政策



關於會員的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歷藝館受到保護與規範。


四、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1. 完成本服務的登記程序之後,會員將取得一個特定之密碼及會員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是會員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會 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推定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會員本人應負完全責任。
  2. 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五、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六、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七、服務內容之變更與電子報發送


  1. 會員同意歷藝館所提供本服務之範圍,歷藝館均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的項目或內容,且無需個別通知會員。
  2. 會員同意歷藝館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會員。
  3. 會員同意歷藝館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歷藝館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八、服務之停止、中斷


歷藝館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以下各項情況時,歷藝館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九、交易行為


  1. 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依據歷藝館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
  2. 會員同意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時,於歷藝館通知確認交易成立前,歷藝館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會員向歷藝館發出訂購通知後,系統將自動發出 接受通知,但此通知並非訂單確認通知,關於交易成立與否歷藝館將另行告知。若因訂單內容之標的商品或服務,其交易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內容說明、圖片、)有誤時,歷藝館仍得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內拒絕該筆訂單。
  3. 會員若於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後倘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或有任何歷藝館認為不適當而造成歷藝館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歷藝館將可視情況採取拒絕交易、暫停取消全港各區免費收貨點或速遞服務配送付款方式,或永久取消會員資格辦理。若會員訂購之產品若屬於以下情形:(1)預購類商品(2)商品頁顯示無庫存(3)須 向供應商調貨(4)轉由廠商出貨,因商品交易特性之故,倘商品缺絕、或廠商因故無法順利供貨導致訂單無法成立時,歷藝館將以最適方式(以電子郵件為主,再 輔以電話、郵遞或傳真等)告知。
  4. 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得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權利。因會員之交易行為而對本服務條款產生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十、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1. 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歷藝館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2. 歷藝館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歷藝館不負賠償責任。


十一、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歷藝館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 歷藝館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 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歷藝館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 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會員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歷藝館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2.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歷藝館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3. 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歷藝館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
  4. 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以下列方式聯絡歷藝館: 以電子郵件(E-mail)寄送至:info@likngai.com (請注意!此為限定用途之信箱,非關侵權事項通知之信件寄送至此將不獲受理,歷藝館會員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